1.項目概況
1.1 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項目名稱田心路提質配套工程-藏龍路至田紅路段項目,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文名稱及編號株發改審[2022]111號,項目業主為株洲城發城市更新投資建設運營有限公司,主要建設內容詳見本章 1.2.3 款,項目總投資為4070.30萬元,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株洲國家高新區田心高科園軌道交通產業配套基礎設施工程(二期)專項債資金,已落實。
1.2比選項目概況
1.2.1 比選項目或標段(以下簡稱:比選項目)名稱:田心路提質配套工程-藏龍路至田紅路段項目(一期)施工監理;
1.2.2 建設地點:株洲市石峰區田心片區;
1.2.3 項目基本情況
主要建設內容田心路(藏龍路至田紅路段為城市主干道)沿線的建筑外觀、道路、公園廣場、停車場、橋梁外觀(時代大道跨田心路段)、電力通信線路及照明等提質工程,以及人行天橋、棧道、休息亭廊、臨街門面連廊的建設工程等;涉及道路長度約2220米,改造區域總面積約51546平方米。本次招標為該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本次改造區域面積約21056平方米,其中道路兩側提質改造,長度約2220米(樁號K0-520~K1+700),道路沿線的建筑外觀、街角廣場及開放式公園、橋梁外觀(時代大道跨田心路段)、電力通信線路及照明等提質工程,以及臨街門面連廊以及公共配套設施。本次招標項目(一期)工程項目概算總投資為2757.80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2301.75萬元。
1.3 監理服務期限:957日歷天, 從施工準備階段開始,經施工階段, 竣工驗收至保修階段及缺陷責任期結束, 其中施工階段工期與本比選項目的施工中標工期相同。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算24個月;
1.4 招標范圍:本比選項目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及保修階段的監理, 具體工作范圍及界線以比選人下達的任務書為準;
1.5 工期控制目標:以本比選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施工工期為工期控制目標;
1.6 質量控制目標:以本比選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質量標準為質量控制目 標;
1.7 投資控制目標:控制在本比選項目施工合同約定的范圍內。
2.資格要求
2.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2.2 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 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企業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
2.3 擬任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在有效期內)。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在株洲市行政區域內最多有¨零個 þ 3 個作為總監理工程師的在監項目,且在株洲市行政區域外不得同時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中任總監理工程師。
2.4 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相關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 投標人可以就本比選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比選項目);
2.6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比選人在以下工程業績中勾選一項)
?企業承擔過1項類似工程; □擬任總監理工程師承擔過1項類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 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 內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沒有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各級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列入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近三年內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沒有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情形。
投標人資格具體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資格審查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4.評標辦法
本比選項目參照湘建監督〔2021〕234 號文件規定的:綜合評估法。5.比選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比選活動,請從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節假日除外),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至龍武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區和宜商務酒店14樓1416號)獲取比選文件。
5.2、獲取比選文件時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或委托代理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5.3、比選文件售價: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均為2023年3月14日 15時00分(北京時間),遞交地點為龍武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株洲市天元區和宜商務酒店14樓1416號)。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6.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視為不合格投標人。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株洲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letmeiren.com/》發布上發布。8.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株洲城發城市更新投資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炎帝大道旁城發高新大廈24樓
聯 系 人:楊女士;
電 話:18973390601;